科研通知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综合素养学部; 发表于:2016-06-15 08:46:00;阅读量: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44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及类别

我院今年限额申报6个项目。可申报的项目类别有: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学院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已经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在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二)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三)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四)项目与“十二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五)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六)项目负责人非高级职称的;

(七)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八)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九)申报项目填写建设任务及实施方案时,未按照指定申请书要求填写的。

三、申报程序

(一)根据申报条件,现整理了《符合申报条件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1),供各教学单位参考。

(二)请各教学单位对照《申报指南》附件2),围绕学院“第二个三年出特色”的目标,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认真规划设计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

(三)学院组织评审并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公布立项结果。

(四)对于报送省教育厅的项目,需要在广东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 完成网上填报资料并上传相关文件材料。

填报网址: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dnfjwb@163.com。

附件:

1.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2.申报指南

3.项目建设任务书

4.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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